快报讯(通讯员 秦法 记者 马乐乐)一名工人将货车当成攀高工具,不料刚站上去,没拉手刹的货车就发生移动,导致工人从空中摔下,结果引发了一场官司。
2005年7月,秦淮区一家商场的仓库后院发生了意外事故:员工小孙从空中摔落身受重伤。那天小孙要从仓库上方取东西,正巧仓库里停着一辆货车,如果站在货车顶上就能伸手拿到。于是小孙爬到了货车顶上,正要伸手去拿,谁知货车居然向前移动了起来,小孙站立不稳,重重地摔了下来。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发时这辆货车停放的位置有一定的坡度,而事发前司机周某没有拉手刹就下车离开,结果导致小孙爬上去后出事。
小孙一纸诉状将同事周某、商场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秦淮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事故的起因是周某未拉手刹而造成,但小孙并不是行人,也不是车辆滑动而将其撞伤。小孙将车辆作为攀高工具,自己爬上车顶,对自己行为的风险应当具有预见性,他的主观大意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法院认定原、被告对事故的发生都有过错,应承担同等责任。日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孙损失的50%共计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