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热衷于“拿钱消灾”,这些官员对法律到底还残留着几分信仰呢?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这些年在我国也广为流传。可是,现在这些拿钱消灾的官员,却主动放弃了法律。原因或许也不难理解:一方面,花个几千或者上万元来消灾,对他们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另一方面,以权力的方式,以“人治”的模式来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彻底冲决了他们内心本该坚实的法律堤坝。
如果连官员都不信仰法律,那么,依法治国的理念又从哪里获得依存呢?如果整个社会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岂不会形成巨大的法治危机?现实中之所以出现那么多法律不起作用,甚至连司法人员也不遵从法律的现象,就与这种对法律信仰的错误引领有关。毕竟,连官员自身都对法律没有起码的信仰与信任,公众又怎能指望他们依法行政,向社会传递公平与正义?
这些年,中国的法制建设阔步向前,特别是在立法方面,不断去陈出新,良法频出。可是,这些官员却以“软蛋”的姿态抛弃了法律,这实在是法治的大悲哀。叶芝说,“我们不能靠掩盖思想中的怀疑因素来建立一种虚伪的信仰。”而要建立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就必须有切实的护法行动。那么,现在,相关部门就应该将17名“损法官员”昭示天下,以唤回大家对法律的信仰。(苏子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