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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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五一长假”
需要尽快展开全民调查
· 如果连官员们都不信仰法律
· 调查“监听门”
该回避涉及的书记
· 从“小妹敲诈”到“杀手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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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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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监听门”该回避涉及的书记
  ■公民发言

  有网友发帖称河北滦平县县委书记为了解下属是否对其忠诚,私购设备监听部属电话。10日,该县县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回应称,他觉得不可思议,“根本不存在这回事,我没觉得自己的电话被监听了呀。”他表示,他看完帖子后还特意问过几个领导,“他们都说没这事。”

  (2月11日《成都晚报》)

  什么叫没觉得自己的电话被监听?这位副部长和其他几位官员没感觉到的事情,并不能证明就没发生过。在权威部门的调查结论没出来之前,“根本不存在这回事”只是“保护领导”的一种下意识。

  “监听门”事件这两天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我想,事件主角滦平县县委书记此时恐怕也是如坐针毡了吧。但颇为蹊跷的是,不仅当事人一直回避,滦平县的上级政府似乎也想“一笑了之”了。

  要知道,这种对公共危机听之任之的做法,不仅无法保护当事人,反而会助长传言的流布,进而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县委书记真的监听了部属的电话,那就是对部属隐私权的严重侵犯,理应受到法律惩处。相反,如果发帖网民所称的内容纯属杜撰,是故意抵毁这位县委书记的泄私愤行为,那么这就是对公民的造谣中伤,涉嫌构成诽谤罪,遭诽谤的县委书记有权依法维权。

  所以,不管“监听门网帖”的内容是否真实,相关部门都应马上跟进调查。由于利害所系,现在由滦平县的相关部门去调查核实“监听门网帖”已不妥。为此,我建议由滦平县的上级部门来调查“监听门”事件,尽快给大家还原真相。(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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