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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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连官员们都不信仰法律
· 调查“监听门”
该回避涉及的书记
· 从“小妹敲诈”到“杀手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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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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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妹敲诈”到“杀手敲诈”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这个犯罪新闻应当高度关注。

  新闻是,四川多名官员接到“杀手”电话,17名局长拿钱消灾。所谓“杀手”,只是两个无业者朱应涛、陈仲军。这两人以“你的仇人请我们砍你手脚”为名,要求被敲诈的官员把钱打到其账号,一个多月时间,获得12万元。

  (2月11日《检察日报》)

  以前我们见过好多冒充“小妹”向官员敲诈的事情,一封封“小妹”来信,寄到官员的手中,寄信人也是多有得逞的。现在,冒充“杀手”向官员敲诈的案件出现,应该说是威胁的升级,毕竟“小妹”不过影响官员的仕途,“杀手”却要威胁官员及家人的安全。

  不过,无论“小妹敲诈”还是“杀手敲诈”,得逞的前提在于威胁的似真性。一个缺乏似真性的敲诈活动,就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所以,从针对官员的这些敲诈行为,可以推测“小妹”或者“杀手”的实际存在,也可以推测官员与“小妹”之间的接近程度,至于“杀手”,看来也可能已经是影响官员行为的一种力量。这就是敲诈官员的犯罪活动向我们掀开的社会现实。

  “小妹”的存在,引起的不过是社会风气方面的感慨;“杀手”的存在,则会直接动摇人们的安全信心。“杀手”向官员敲诈,表明“杀手”的存在已经成为较为明显的社会常识,“杀手”活动有一定规模。另外“杀手”直接威胁官员并且获得成功,表明一些官员已经接受了与“杀手”的“权力共享”。

  冒充杀手敲诈得逞,无异于对官员的一场心理考试,那就是在威胁发生时,掌握权力的人是信任体制铲除“杀手”的能力,还是寻求与“杀手”妥协。结论似乎已经得出,敲诈者得逞17次,失败1次。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官员尚且如此,一般人碰到“杀手”又该如何寻求保护呢?

  当然,问题可能在于,官员之所以向“杀手”屈服,在于自身存在一些污点,他们因为自己有恶在身而无法去反击另一种恶。不过,我仍然无法肯定这些被敲诈的官员是否真有不轨之行,或许他们真的只是基于安全考虑,觉得“杀手”如影随形,而自己处身其间的安全保护机制无法给自己以及时的保护。这样,官员就范就是对安全保护机制缺乏信心的表现。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考虑,官员在正常行使职务的过程中,确实可能得罪人,甚至产生“仇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敲诈官员能够连续得逞,仍然使人不能不对秩序保证能力甚至未能让官员产生信心而担忧。

  “杀手敲诈”只能在“杀手”已经不是罕见现象时出现,“杀手”不再是陌生的词语,显示社会秩序保障的能力存在问题。而官员就范,不仅坐实了人们对社会安全的普遍担忧,而且给人以官员愿意与恶势力谋求妥协的印象。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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