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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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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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撞人疑云”考问权力品质
  ■热点纵论

  云南祥临高速公路一辆越野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一家三口死亡,其中死亡妇女还怀有七八个月的身孕。事发至今肇事司机的身份一直是个谜。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临沧当地人都把事故的焦点指向临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2月3日《都市时报》)

  如此严重的车祸,肇事者却搞得云遮雾绕的,这又是一件令人诧异的事。为什么一涉及到权力拥有者,简单的问题就会复杂起来?

  肇事司机是一个权力拥有者,这是确凿无疑的。新闻中有这样一个细节:车祸发生后,警察很快将肇事车的车牌用白纸蒙了起来。警察说,蒙起来是为了不吓到其他人。车祸现场的一大摊血不吓人?车牌居然会吓人!真不知道要佩服权力带来的狡黠,还是叹息权力带来的愚蠢!

  权力的品质是有高下之分的。作为这一事件的当事人,肇事司机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权力品质——车牌,是蒙不得的;哪怕是警察主动这么干,你要制止;更何况,车祸发生后10天,肇事司机一直都未能站出来,这让死者家属如何想得通?肇事司机所体现的权力的品质,令人失望,令人愤怒。还有,记者到当地交警部门、宣传部、公安局求证肇事司机的身份,各方面的讳莫如深所为何来?还不是因为肇事司机手握权力!这样看来,低劣的权力品质,影响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大片了。近年来官员撞车后找人顶缸的新闻此起彼伏。“找人顶缸”不是怪事,但“能够得逞”绝不正常,这是一种权力通吃的体现,折射的正是权力的低劣品质,“祥临车祸”恐怕只是另一个注脚而已。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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