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购房退税的地方试点在重庆被紧急叫停后,多位市场人士和专家向记者表示,该项新政被叫停有繁杂的个案因素,中央关于稳定和活跃房地产市场的大基调未有变化。
2008年12月18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采取适应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在刺激住房消费一项,文件称从2008年12月1日起,市内购买住房的个人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到1月11日,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透露购房退个税政策框架已经出台,当天,该市财政局官员表示正在会同税务、银行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春节前后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但到了2月2日,有报道称,国务院紧急叫停了这一旨在刺激楼市交易的购房退税政策。快报记者也从重庆地税了解到,重庆至今未有关于购房退税的详细细则。
专家介绍,购房退税政策始创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也曾经在上一轮楼市熊市中起到良好的刺激消费作用。作为从上海调任重庆市领导岗位的黄奇帆,效仿当年上海,以购房退税稳定重庆楼市的初衷成为市场共识。
“目前重庆中等收入阶层人均月收入在4000元左右,有一定个人所得税抵扣空间,政策利好性明显。”重庆某房地产研究机构高层表示。但当地开发商认为,地方政府出台购房退税政策的根本动因并不是阻止房价下滑或拉升成交量,“2008年,重庆等地大量土地流拍,地价开始下滑,这是地方政府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购房退税表面上利好于消费者,其实是给开发商恢复拿地信心。”一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高层表示。
上海克而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丁祖昱则表示,叫停购房退税政策不代表中央楼市调控基调有变。“购房退税本身是个争议比较大的政策,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可能对正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造成影响。”
此轮地方调控,上海也考虑过重新出台购房退税政策,甚至已经进入预案阶段。而中央紧急叫停重庆试点,或对上海等地方政府有所提示。
快报记者 于兵兵
■链接
重庆市购房退税政策
1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了17条新政,其中备受关注的当属购房退税政策。实施细则显示,重庆市购房个税抵扣政策的初定方案为个税当月抵扣。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为40%,该政策实施后产权人可享受抵扣比例也为40%。抵扣个税只针对首次置业者,政策优惠的时间范围自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另有说法
财政部仅质询重庆购房退税政策
重庆市财政局官员今日赴京汇报
2月3日,有国内媒体报道,国务院已下发文件,叫停重庆市购房退税政策。但据《财经》记者核实,国务院并未对此下发过任何正式文件。重庆市财政局一位官员对《财经》记者表示,重庆市财政局只是在2月2日接到来自财政部的电话质询,表示对重庆购房退税政策十分关注,但并未明确提出反对意见。重庆市财政局主要官员将在2月4日专程赴京,向财政部就购房退税政策的详细制定情况作出解释。
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质询只是通过非正式的口头形式,表示购房退税应经过缜密调研再谨慎推出,并不代表政策风向标有所改变。”不过,这是中央政府明确各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各自的房地产新政之后,国务院部委首次涉入地方政府出台刺激房市的具体政策。
《财经》记者 张映光 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