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聚焦南京市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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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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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应收取“占路费”
  委员建议:按日收费或施工超时再收费

  “地铁的围挡施工什么时候结束啊?”每次开车经过汉中路,市民孙小姐都想问这个问题。因为地铁施工,中山东路、汉中路等主干道上一段一段被围挡起来,不仅路难走,而且路面铺的钢板,汽车驶过,吵得两边的路人恨不得塞住耳朵。“为了市内交通的发展,市民当然能理解并接受地铁施工带来的暂时不便。但问题是,地铁施工能否通过细心规划和安排、优化施工方案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南京市政协委员、南化公司副总工程师强天驰便递交提案提出了建议。

  强天驰说,按照规划,南京除了目前在建的地铁2号线及东延外,还有多条地铁线路将相继开工,建设工期要好几年,也就意味着老百姓受地铁施工围挡之苦还得要一段不短的时间。

  “可不能让施工单位随便占路,更不能想占多长时间就占多长时间。”强天驰建议采用经济手段,解决施工占路面积过大和占用时间过长的问题。在地铁等大型工程施工前,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批施工进度、施工期间占路面积及占路时间,按时间、面积收取“占路费”,这笔钱上交政府财政,用于改善交通之用。

  强天驰提出,占路时间收费可考虑两种方式:一是按日收费;二是在正常工期内不收费,超时再收费。对于第二种方式,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工程施工时间,并要有动态系统进行监控。施工期间,在重要路段设置信息显示屏,对施工的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工程的进展情况等进行显示,以便广大市民了解和监督。必要时可设置工程完成的倒计时牌。

  快报记者 郑春平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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