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聚焦南京市两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把孙中山铜像迁回城内安置
· 会议接待费用能不能“零增长”?
· 禁止商场高音喇叭扰民
· 地铁施工应收取“占路费”
· 路口直行与右转同时亮绿灯好不好?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禁止商场高音喇叭扰民
  委员建议:环保部门要定期检查

  “一到周末,吵得人受不了。”节假日,新街口多家商场门口就会搭起台子、用分贝极高的喇叭进行商品宣传和导购,住在新街口附近的市民李先生深受其害。南京市政协委员、南化公司副总工程师强天驰就提出建议,环保部门将采取措施禁止商场、超市使用高音喇叭扰民。

  强天驰说,对于环境噪声,国家有详细的规章制度,但在平时生活中经常发现违规甚至违法的现象屡禁不止,商场、超市使用高音喇叭发出噪声扰民就是一种很不文明的现象。环保部门首先要加大宣传,其次也应该执法必严,不可不明下情,更不可视而不见。要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按不作为予以查处。

  快报记者 陈英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