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一男子与人赌钱时被妻子发现,遭到妻子当众责骂,为挽回面子,丈夫大打出手,将妻子打成重伤。日前,武进法院以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6年10月18日,孙某在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某处与他人赌钱时被妻子张某发现。生气的张某当众责骂丈夫不该赌钱,这让孙某感觉很丢面子。怀恨在心的孙某,为泄私愤,追打张某,在揪打过程中用拳头打妻子张某脸部,致其右眼球严重破裂,经医院诊治无效后被摘除。后经法医鉴定,张某之伤已构成重伤。2008年2月,孙某又一次痛打妻子张某,这次妻子忍无可忍终于报案。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武进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作雪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