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重亲情借钱给弟弟没要借条,弟弟以“58000元是承诺补贴”想赖账。由于有录音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针对此案,法律界人士提醒市民:家庭成员之间有经济往来也要有证据意识,这样才可以确保“亲兄弟明算账”。
今年3月,市民张琴到常州新北法院告弟弟张强,理由是弟弟借58000元不还。据张琴介绍,“弟弟张强从1999年起陆续以各种理由为由向我借了68000元;考虑到姐弟关系,我就没有要求弟弟写借条,弟弟也没有主动写借条,到2006年弟弟只归还了10000元,尚余58000元我要了多次就是要不到,无奈之下只好打官司。”
对于姐姐张琴的指责,弟弟张强在法庭上极力为自己辩解,“当时我弟弟张天与我互换地基建房,我在姐姐的说服下与张天换了小面积地基建房,姐姐作为中间人曾口头承诺补贴给我,但一直未兑现,因此不存在我向姐姐借款58000元的事实。”
由于没有借条,张琴拿什么来证明弟弟张强借钱不还呢?“我有录音能够证明弟弟承认借了58000元。”弟弟张强在法庭上认可姐姐提供的录音证据,但他很快又找个理由想赖账:“收到姐姐58000元是姐姐承诺给我的建房补贴款,并不是向姐姐借的。因此不同意归还58000元。”
法院认为,从原告提供的双方交谈录音中,确认原告曾向被告催要过58000元借款,且被告自认收到原告58000款项的事实,而被告抗辩该款是原告承诺补贴给被告的建房款,对此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也不符合生活常理,被告在本案中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收到58000元的用途,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原、被告之间存在58000元借款的事实,法院予以认定。常州新北法院日前依法判决被告限期归还原告借款58000元。
(文中人名为化名)
童家松 邹沛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