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有消息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将在明年开始实行。不过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
(12月14日《重庆时报》)
扩大消费只是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作用之一,起征点调整的最根本作用,是培育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器,所以政府应当通过包括减税在内的各项举措不断扩大与稳定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与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不但在金融危机下具有特殊意义,也应成为政府长期施行的发展战略。据介绍,国外中等收入阶层一般占整个社会的40%-50%,我国现在是18%左右,而小康社会结构要求中等阶层比重达到40%,这就要求今后20年我国必须每年提高一个多百分点。正因为如此,我国在培植中等收入群体上尚需通过减税等方式继续努力。
我们总是在强调要“藏富于民”,而所以要“藏富于民”,是因为财富掌握在民众手中,才能更直接地发挥改善民众生活质量,更有力地促进民众创业及扩大就业的效用,而相比之下,财富通过政府发挥作用是间接性的,这期间难免出现成本高企、效率低下以及流失乃至被侵占等弊端,所以“藏富于民”比征收高税负再“反哺”社会,所能发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更高。况且,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富裕民众,所以政府理当通过实施低税负与减税“藏富于民”。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通过调高个税起征点等举措减轻包括中等阶层在内民众的税负,是提高社会财富利用效率以及更直接提升民众福祉的好办法。(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