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封面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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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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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是最干净的财政惠民
  【中国观察之鲁宁专栏】

  在我们单位,每位员工生日前,都会收到领导签发的百元蛋糕券。逢年过节,不少单位也给员工发购物券,以冲抵部分节日福利。至于一些权力部门的工作人员,逢年过节往往能笑纳整叠的购物券,那是方方面面的孝敬,祈求来年办事方便些。

  总而言之,眼下市面上流行的购物券、代币券叫法各异,但代币购物或购买服务的功能大同小异,本文将其统一称作消费券。然而,消费券的发放者不同、享有对象不同,事情的性质包括所要体现的作用和起到的效果就会有质的差异。

  12月12日,成都市政府宣布向全市城乡低保、五保及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受益面37万人,动用财政资金约3700万元。成都针对特定困难群体发放的消费券面值百元,对困难群体而言,凭此券能换回一壶油和一袋米,在这个“经济寒流”侵袭的冬天,体现政府——背后是社会对他(她)们的一份心意。

  自东莞决定向本地困难群体每人发放一只千元红包(已发放完毕)始,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效仿。最新的实例,譬如广西也在前不久向全区300万特困群众发放每人100元或50元的红包,动用财政资金2个多亿。尽管红包和消费券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的功能是一样的,但成都发券显然比直接发钱要聪明和牢靠得多。相对于前期东莞派发红包引发的种种争议,成都发券广受舆论肯定。许多媒体在报道此事时配发评论,赞许此举利于拉动内需。我以为,拉动内需是客观的,但意义不在于此,而在于体现地方政府动用公共财政扶贫济困的意识在逐步增强,方法和手段在不断改进,这才是值得称道和期许的要害所在。

  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平时就已纳入政府财政的关照范围,在民政和社保机构内有花名册。假如额外向这些群众派发红包,实际操作层面难免出现层层截留克扣或临时挪用的腐败现象,而消费券的面值及使用期限都是固定的,基本上能够堵死基层小吏从中雁过拔毛或临时挪用的漏洞,操作相对简单,监管成本较低,很值得各级政府在扶贫济困时效仿。无独有偶,近段时间,先后有韩国以及阿联酋等国家,分别对本国困难群体发放了消费券。这就说明,发消费券而尽量避免直接派发红包减少操作过程的行政成本(比如防克扣和挪用),是各国各地区在扶贫济困中首选的普遍做法。

  1999年至新世纪初,浙江长兴教育部门针对本地农村家庭,率先尝试发放教育券,面值200至400元不等,我曾陪周其仁先生数次前往当地考察实施效果。现如今,教育券在浙江各地早已成为政府针对个体教育扶贫的首选办法普遍施行,基本保证了有限的教育扶贫款不被挪作他用。从长兴教育券、金华技能培训券再到本次成都消费券,说明地方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务层面,改良的意识在不断增强。针对国内行政运作时的各种弊端,人们往往从体制层面痛陈原因并抱怨改革难以推进,其实,深层次弊端虽一时半会难切除,但也不妨从能改的事务层面逐步改起来,就如剥笋,一层层地剥,剥到最后,不正是我们所想要的改革结果么?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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