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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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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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没办成
买房人揭发:售楼小姐收了我两万
  去年市民王先生到城东华汇康城楼盘买房时,与售楼小姐进行一项“双赢”合作,王先生给2万元好处费,对方便以开盘价格卖他一套房子,而且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近日来,王先生称,他支付了2万元,结果却没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现在当事的售楼小姐还矢口否认收了他的钱。

  买房人与售楼小姐合作

  王先生说,去年8月,他跟家人到城东华汇康城楼盘看房时,一姓谭的售楼小姐得知他要买房后,悄悄告诉他,如果给她2万元钱,便可将手里一套房子以开盘价卖给他,而且还能为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王先生与家人商议后,决定与谭小姐合作,便给了她2万元现金。王先生说,钱是装在信封里给的,给钱后,索要收据,对方没给,毕竟是私下协议,他也没追要,“为保证给了这个钱,能有个证据,双方协商过程我悄悄录了音。”

  王先生称,起初谭小姐倒也说话算话,将一套房子以4190元每平米的价格卖给了他,而且双方还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12万元的首付款。“当时该楼盘相似位置房价至少是4500元每平米,所以我认为这样合作,确实还不错。”王先生说,如此看来,自己2万元花得还值得。

  可让王先生没料到的是,由于自己是买第二套住房,去年9月份,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银行审批一直没通过。后来在售楼人员多次催促下,他不得已在商业贷款合同上签了字。

  售楼小姐否认合作和收钱

  由于谭小姐当初承诺的条件只兑现一半,如今背上了30多万元商业贷款,王先生很多计划都被打乱了,便找当初承诺自己的谭小姐讨要说法。可几个月下来,谭小姐不承认此前双方之间有这个“双赢”的合作。

  为证明自己确实给了谭小姐两万元,王先生还叫来了证人小胡。小胡称,王先生确实给过谭小姐两万元,这个他是亲眼所见,而且双方之间的“双赢”合作一事,他确实也知道。

  昨天下午,记者跟王先生来到华汇康城售楼部找到当初介绍他买房子的谭小姐。当着记者的面,谭小姐矢口否认与王先生之间有这个私下的“双赢”合作一事。“我明确跟你说,我没拿过他的2万块钱,也没有说一定帮他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谭小姐说,王先生是在冤枉她。当王先生说自己有录音时,谭小姐表示,录音说明不了什么。

  律师:属实便是商业贿赂

  王先生说,此事他已向售楼处的领导作了反映,领导称这几天在外出差,下周会调查处理此事,“如果他们不积极解决这件事,我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康达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的郭新强律师称,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有这个私下合作,而且对方收了他2万元的好处费,这个算是商业贿赂,而且达到了立案条件,王先生完全可以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快报记者 李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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