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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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的批评与地方长官的脸色
· “救死扶伤” 救谁扶谁
· 腐败已成为难闻好吃的“臭豆腐”
· 盖高楼的地产商智商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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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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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伤” 救谁扶谁
  ↓中国版警察与赞美诗是怎样炼成的 成都商报11月27日 作者:陈才

  北京顺义法院日前开审一个抢劫案,抢劫犯的犯罪动机让在场的人都震惊了:抢劫犯李大伟居然是因为自己犯了重病,无钱医治,希望犯罪后进入监狱获得国家免费治疗。(《新京报》11月26日)

  [成都商报一评]

  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的人,一定会对文中三番五次肇事试图入狱过冬的索比印象深刻,而现实生活中竟然真有像索比这样“向往”牢狱生活的人。

  为了去监狱治病而抢劫,这还算是“聪明”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却透露,全国有超过八成的生病农民因无钱进医院死在家中,另外全国有近五成公民抱着痛肚望断求医路。

  这其中暴露出的无疑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缺失。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保障门槛太低、覆盖面太窄,报销程序烦琐等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一些地方的偏远农村地区,一旦患上重病大病,就意味着全家陷入赤贫,虽有合作医疗、民政特困户救助、疾病救助等制度,但在越来越高的医疗费面前,却都只是杯水车薪。

  医疗的本质具有两重性,一是权利,二是商品。基本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救治,这是每个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不同的医疗价格享受不同的服务,此时的医疗服务便成为一种商品。政府应负责基本权利的那一部分,增设专项资金,为那些交不起钱的贫困患者支付急救的费用。也就是说,病人危在旦夕,亟须救助,却因无钱而被挡在医院门外,政府不应该袖手旁观。

  特困人群在政府指定的公立医院就医,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这类医院每年可向国家财政报账,经核实后,政府按一定比例为医院“报销”;经济发展程度不如我国的印度,也做到了为贫困人口提供一定水平的救助和免费医疗。这也是我们根本需要的。

  [快报再评]

  李大伟在中国农民中算是头脑比较“灵活”的人,虽然他以犯罪收监换取治病权利的想法也是“摸”出来的、被逼无奈的选择。要知道,更多的农民宁愿等死也不会“丢祖宗三代的脸”去坐牢。新医改方案正在热烈讨论中,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他的博客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批评,新方案没有“亮点”,但愿他的批评是错误的,或者被倾听。

  建国之后我国关于体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方针的表述非常正确,“发展体育运动”,是为了“增强人民体质”,而没有要我们把钱主要花在竞技争金牌上;卫生要以“预防为主”,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些话说得多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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