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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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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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面临消费主导模式之变
  11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拉动内需的十项新举措。11月10日,国务院又部署了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七项工作,其中第三项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来说,上述规定的意义是什么呢?

  首先,尽管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销售放缓或负增长,但中央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房地产市场问题所在,即要把房地产市场以投资为主导转化为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对于房地产市场消费,政府可以采取种种信贷优惠、税收优惠的政策来帮助及鼓励消费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并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居民基本的居住问题,来改善他们的住房情况。

  以投资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不仅容易吹大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也是不可能持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既要防止泡沫吹大,又要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也就必须把房地产发展的重点放在消费需求上。因此,要发展房地产消费需求,不仅得对住房的套型及结构有所规定,也得重点发展二手房市场。前者与国内居民居住消费能力有关,后者则通过合适的方式把存量的住房流动起来,增加整个房地产市场住房供给。

  既然国内房地产市场要转移到以消费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上来,那么无论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经营手法、价格定位,还是建筑套型等都得向消费为主导的模式转变。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也就得以这个基点定价,来确定每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战略,否则任何违背这种市场内在性的房地产企业都可能在这种激烈竞争的市场中败下阵来。

  (易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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