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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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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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埋在沙堆里怎能看清真相
  ↓寻找珠海肇事司机亡命之旅的起点 东方早报 11月7日 作者 张若渔

  近日,珠海市某中学附近发生一起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人事件。截至发稿时,共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接警到场的公安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连开5枪将犯罪嫌疑人击毙,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11月6日《信息时报》)

  [东方早报一评]

  珠海市有关部门称肇事司机“故意撞向路边放学的学生和过往群众”。从现场惨状观察,我愿意对此表示谨慎的信任。之所以“谨慎”,是因为纵观事件的前前后后,肇事司机的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过程尚有待进一步辨析和确认。

  据目击者陈述,在重卡疯狂撞人之前,其后有“3辆交警的摩托车和一辆警用小汽车在追赶”,而且“一路鸣响信号,呼啸而来”。由这个细节我们有理由推断,重卡在事发之前可能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司机为了躲避惩罚仓惶驾车逃遁,继而交警部门穷追不舍,终酿成大祸。由此而论,如果说肇事司机存在“犯罪故意”,交警部门亦难辞其咎。现在,珠海有关部门仅仅强调司机的“故意”却只字不提交警的“追赶”,不免有推卸责任之嫌。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事故推导的链条:重卡违章,然后司机驾车逃跑,然后交警兴师动众追赶,被追上之后的后果令司机恐惧,于是更加加足马力疾驰。这是事故发生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还没造成实质性后果,司机虽心乱如麻但还不至于丧失理智。

  真正使司机陷入狂乱状态的时刻是在他“无意”中撞了第一辆摩托车之后,自此潘多拉的魔盒开始打开,我们姑且把这当成是事故发生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事故虽已酿成,但还没有造成大面积伤亡。如果交警部门在此停下追赶的脚步,司机会不会因此而从狂乱状态中平复下来从而免于接下来更大的惨剧,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可能性总归是有的。

  但这种珍贵的可能性被轻易地放弃了,从此事故进入惨烈的第三阶段,此时摩托车车主的鲜血已经彻底紊乱了肇事司机的心智,刺激了他心底里的罪恶因子,泯灭了他的良知,或许是为了通过撞更多的人来达到让警方停止追赶的目的,也可能仅仅是为了逃跑而慌不择路而不择手段。总之,彼时彼刻的肇事司机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性情乖张的魔鬼,开着一辆“钢铁怪物”如入无人之境。他的眼里只有逃跑,除此再无其他。最终,他被击毙了,他的亡命之旅戛然而止。

  显然,肇事司机罪有应得。但我们也有必要追问是谁把一个正常人逼成杀人无数的刽子手的?如果真如目击者所言,珠海交警部门一直在穷追不舍,我们是否可以怀疑交警部门的执法不当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如果如此,他们应该站出来向公众郑重表示歉意,而不是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被击毙的肇事司机。

  [快报再评]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改革开放至今,由于初次分配的不公,各种结构性矛盾逐步爆发出来,和谐社会的建设遇到了很大的挑战。这个厌世的肇事司机,残忍地拿孩子作为报复社会的方式,令人愤怒和恐怖。但是,这只有插在肉外面的箭杆,将此锯掉显然不解决问题。要拔出没入身体里的箭头,则必须追根溯源,“寻找珠海肇事司机亡命之旅的起点”。这是作者的理性和深刻之处,也容易引起绝大多数人的共鸣。

  官方的报道说,此人有精神病史,这样的说辞,我们觉得既熟悉又好笑。也许事实真是这样,但这样的解释,能够让人觉得有说服力吗?即便如此,我们也需要痛苦地直面,导致这个精神病人有这样没有人性的暴行,有哪些直接的诱因。不敢面对,不愿面对,不让面对,做一只鸵鸟,只能是让矛盾累积起来,一有合适的时机,就会以暴力的方式爆发出来,那样,成本更大,社会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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