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安徽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半年内竟然每月照常领工资。有关部门已经证实确有此事,系工作失误所致,错发工资将全额追缴。
(11月2日《新安晚报》)
听说过县人事局局长的儿子还在读小学就开始领工资的;听说过人都死了多年,工资还照发不误的;也知道有的人早就不在单位了,但仍然拿工资的。然而,做了贪官,进了监狱,却还能照常领工资的,还是第一次听到。
“吃空饷”这个词,大家都很耳熟。据报道,四川省曾查出吃空饷者3.7万人,每年冒领经费达6400多万元;河南乡镇编制实名制后,查出2万多吃空饷者。国家行政学院一位教授估算,目前中国大约有30万人吃空饷。如今,在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吃空饷”的基础上,又有了“坐牢领饷”的咄咄怪事,更令人叹为观止。
稍加研究就会发现,“吃空饷”有几个共同的特点,一、“吃空饷”者神通广大;二、办公经费多是“人头费”,人在不在都没关系,反正每月照拨不误;三、有些人虽然不在岗,但其工资却一如既往地发放,然后被单位挪用。明乎此,自然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很多单位千方百计庇护和隐瞒吃空饷者了。反正都是吃财政这块大肥肉,“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白吃谁不吃”。谁被抓住了,算倒霉,大不了一退了之;没被抓住,就心存侥幸继续搞。
以曹晓明“坐牢领饷”为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韩主任说,误发工资有客观原因,就是曹晓明出事以后正值县领导换届,此事被淡忘了。坐牢要停发工资,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与领导换届有什么关系?仿佛没了领导,一切事情都得停顿下来,包括法纪和制度。而且,事情曝光后,也仅仅是“停发和追缴”而已,有关当事人似乎毫无责任。这其实正是全部问题之所在——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不予追究,或者蜻蜓点水,一笔带过。试想,如果严肃究责、编制预算透明,“吃空饷”这个丑恶的利益链条还能长期存在吗?
(海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