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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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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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太有“能量”并非好事
  ■公民发言

  原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兼机关服务局局长杜茂基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下属们眼里,杜茂基出手大方,精明仗义,就没他摆不平的事。

  (10月30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神通广大”、颇有“能量”的领导干部多的是,从叫嚣“查我一次,我就升一级”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到口口声声要“摆平中纪委”的安徽第一贪、双轮集团原董事长刘俊卿,再到如今“没有摆不平的事”的杜茂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可结果呢?这些人无一例外把自己“摆平”了。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倘若领导干部对权力怀有敬畏之情,不搞所谓的“潜规则”,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时时刻刻坚持按原则公正地办事,哪里会有那么大的“能量”呢?而一些人之所以能够拥有“能量”,无外乎都是凭借着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资源,干些只能藏在桌子底下、见不得阳光的勾当,别人办不了或不能办的事,他能办到;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允许办的事,他也能办到,如此而已!

  一个真正坚持执政为民的领导干部,必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厉,决不可能神通广大到呼风唤雨、为所欲为的地步!因此,现实中那些仍然以“玩得转”“吃得开”而洋洋自得,自认为凡事都能“手到擒来”的领导干部,更应该从这些落马的贪官身上引以为戒。否则,倘若继续沉浸在所谓的“能量”之中忘乎所以,迟早有一天会滑向犯罪的深渊。(张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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