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时评/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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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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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书记顶罪”是一种“投资”?
  ■热点纵论

  塔城原市委副书记吕笃功在公益林保护区内打猎时,误将李娟当成野猪打死。记者采访中获得最新信息,案发后竟有人愿意替副书记顶罪,检察机关指控此案存包庇罪。

  (10月26日《乌鲁木齐在线》)

  当官的出了事,让其下属或亲信顶罪,这不是头一次。这次愿意为吕笃功顶罪的,就是塔城市的一名个体餐厅老板。我曾经很纳闷:这年头,顶什么不好,非得顶罪?一位高人立即开导我说:这你就不懂了。只要不是去顶命,只要那当官的不倒,前后里外照应着,在监狱里蹲个一年半载,出来后,功劳可就大了,就像放了高利贷,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想想也是。

  可惜败露了!否则,吕笃功会仕途坦荡,春风得意。据说,出事前,有关方面对吕笃功的考察公示期还剩几天,如果不出事的话,他很可能被扶正,成为一把手。我想,假如那受害人没有死于非命,而仅仅是受了伤,那么,这帮官员开着警车,拿着枪支,到公益林保护区内非法狩猎,还算个事吗?恐怕早就用钱摆平了。事实上,案发后,吕笃功的家人已经和被害方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对方65万元。但他不会想到,这场打猎误伤案件会惊动北京,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利用权力滥用枪支非法狩猎,打死人后又企图让别人顶罪,我不知道这算什么书记?很难想象,一个法制意识如此淡薄、政治道德如此低劣的人,如果平步青云,他会用好手中的权力,去为人民服务?好在,吕笃功的这一枪终结了自己的仕途,但我们对官员的监督和考察,难道就要寄希望于这些偶然的枪声吗?(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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