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时评/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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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之道 预防比打击成本更低
· “为书记顶罪”是一种“投资”?
· 周继红被检举是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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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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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红被检举是个法律问题
  ■公民发言

  于芬在北京奥运前举报周继红侵吞奥运奖金的检举信,部分内容通过一个匿名博客曝光。博客文章称,于芬应得的奖金高达百万,但她只拿到了15.7万。

  (10月26日《羊城晚报》)

  如今,于周之争已演变为公共事件,不能用个人恩怨一笔带过,媒体更不能将其娱乐化,因为检举信所列举的种种,已牵扯到严肃的法律问题。

  通过检举信我们可以看到,于芬称:“自周继红接手国家跳水队后,她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额奖金,无论这笔钱用在何处,都已经构成了贪污罪。”一个公民指称另一个公民犯了“贪污罪”,当事人岂能保持缄默?周继红如果不愿直接回应,可告上法院,但她不应继续沉默。

  于芬称,她的这封检举信提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纪检委部门,至今差不多有9个月之久,有关部门对此一直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这很遗憾。如果于芬的检举信及时得到回应,想必也没有了这次的检举信曝光和各种喧嚣的非议。检举信曝光后,于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一点就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此,审视这起奖金风波,更应该跳出个人恩怨,让法律来解决。无论如何,如果没有纪检部门的积极回应,如果当事人不寻求法律途径上的解决,于周之争就很难真正偃旗息鼓。(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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