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聚焦房产“救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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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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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酝酿进一步为涉房收费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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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酝酿进一步

  为涉房收费松绑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买房卖房的新实惠还不止减免契税、印花税!22日财政部的“救市”新政中还要求,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住房买卖时的这费那费也有望继续减负。记者昨天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不久前江苏已经就经适房等收费出台了新政,下一步将继续酝酿并放松涉房收费。

  不久前,江苏专门为低收入家庭买房租房制定了减负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建设项目,免收各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限价商品住房和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减半征收各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上四类住宅房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有固定标准的,按标准减半收取。例如,房屋买卖中的土地使用权交易综合服务费是1.4元每平方米,减半征收;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是每平方米1元左右,减半征收等。另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也执行了新的规定,住宅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四类住宅房同样减半征收。

  近年来,江苏涉房收费已经过多轮清理,2003年则出台了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在住宅商品房销售中对购房者最终结算时只能实行一个价格,开发企业不得在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政府行政部门不得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向开发企业收取各种费用。

  省物价部门称,各种涉房收费中,有些是向开发商征收的,有些是向买房人征收的,前者看起来是开发商减负,但最终还是买房人受益,因为向开发商征收的费用最终还是要打入成本,由消费者买单。这次国家的“救市”新政出台后,各地有望继续出台减免涉房收费。省物价部门称,将会继续清理不合理费用,放宽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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