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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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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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巨头何以敢绞杀民营企业
  虽然总理、副总理先后有过14次批示,但中石化、中石油两大石油巨头依然卡住油源,拒绝给民营石油企业供油,致使全国2/3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倒闭。据悉,民营油企正在发起建立联盟,酝酿向中石油、中石化提起反垄断诉讼。

  (见《中国青年报》、《京华时报》10月13日相关报道)

  中石化、中石油连总理、副总理的批示都不老老实实执行,他们会怕《反垄断法》吗?会在乎民营油企“揭竿而起”吗?况且,我国的《反垄断法》原本就不反行政垄断,对于行政垄断,只是规定“禁止垄断企业损害消费者利益”——民营油企又将依据哪条哪款去状告石油巨头呢?所以,所谓民营油企“揭竿而起”,不过是一种悲情控诉罢了。

  中石化、中石油的垄断属于行政垄断,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讲,《反垄断法》回避行政垄断,是因为石油等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虽允许民企参与石油批发、零售,但不允许民企参与石油开采、进口,也是出于这一考虑。而从现实层面讲,这种“半调子”市场化所导致的结果,便是垄断挟持市场,石油巨头挟持民营油企,让你活你就活,让你死你就得死,不可能有公平竞争,因而即使在石油批发、零售环节,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化。

  按理说,行政垄断企业的垄断特权,是“行政”赋予的,本该听“行政”的话,无论是总理、副总理的批示,还是发改委、国资委等相关部委的决定,中石化、中石油都该遵照执行。但实际情况我们都看到了,石油巨头要么公然违抗,要么阳奉阴违,要么敷衍了事,要么讨价还价,动不动就玩“闹油荒”的把戏要求涨价,或者直接采取“逼宫”的手段索要补贴……石油巨头对“上”如此,对“下”就不用说了,根本不可能真正把消费者的权益当回事儿。

  如果说要让官员听命于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办法是赋予他们更小的权力,那么要让石油巨头听命于“行政”,最根本的办法同样是赋予他们更少的垄断特权,甚至剥夺(收回)其垄断特权。石油行业确实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但西方很多发达国家的石油行业实行市场化,也没见天塌下来,我们为何就不能打破石油行政垄断,让民营油企与石油巨头享受同等待遇,展开公平竞争呢?(晏 扬)

  ■观点链接

  民营油企抱团

  也改变不了力量孱弱

  尽管民营油企积极与中石油、中石化接触沟通,他们要求也并不高,甚至还不断地向垄断巨头“低眉攀附”,持着“打造和谐石油”的旗号,寄望于依托市场原则来实践石油市场的公平竞争。但是,事实证明,垄断的中石油、中石化却一直没给面子。这一切足以显见,即便是石油民企抱团,在强大的垄断面前,仍然是太过孱弱。

  民营油企虽然抱团出击,扛着反垄断法,矛头直指中石油和中石化采取“拒绝交易”及“设置交易门槛”的违法行为,使石油市场陷入不公平竞争之中。但是,即便这是有法理依据的正当性的诉求,反垄断法依然难以给出理想的结果。律师也表示,民营油企的此次诉讼,更多只是具有宣示性和象征意义。毕竟,此前几起关于反垄断案的诉讼进展,并不理想。而相关报道称,针对反垄断法的相关配套规则迄今为止,仍未出台,这就使得反垄断法文本与现实之间出现了衔接悬疑,现在出鞘的反垄断法,只不过是一支断柄残剑而已。这样一来,就算民企抱团力量再大,失去法律执行的支撑,还是孱弱不堪。

  (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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