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周老虎案“择优旁听”没道理
· 政府退出招商,才无恶性竞争
· 法律不是强势者手中的玩具
· 韩寒的可贵在于坚持说真话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9 月 26 日 星期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政府退出招商,才无恶性竞争
  ■今日视点

  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长三角地区将“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9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对此解读为:国务院叫停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

  恶性招商竞争让完环境让土地、让完土地让税收、让完税收让法律,不仅造成国有土地和财政税收的大量流失,污染项目的无限制引进、安全管理的极度放松,更直接以牺牲环境和安全为代价。

  如今,中央试图叫停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当然值得欢迎。不过,单纯着力于“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却恐怕很难奏效。恶性招商竞争的本质,是政府对市场过度干预的结果,而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无异于通过另一种政府干预对现有政府干预实施矫正,这不仅无法改变现有“市场失灵”格局,更有可能加剧“政府失灵”风险。改变恶性招商竞争的根本之道,还在于让市场机制发挥自由选择的力量,这就要求政府从直接参与招商引资中抽身而出,回归为中立管理者的角色。市场经济中,政府可以是裁判员、管理员、服务员,但肯定不能是运动员。具体到招商引资,政府可以一视同仁地在改善整体投资环境上做很多的努力,但绝不应该是直接与投资商进行谈判的人,恶性招商竞争之乱,恰好证明了政府直接参与招商引资的效率之低下、影响之负面。

  要想真正叫停恶性招商竞争,就必须让政府退出招商引资,改变政绩考核方式,将具体的招商引资工作交给市场,由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而政府部门应以中立而客观的管理者身份对招商引资行为发挥“调节”和“监管”职能,致力于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盛翔)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