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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房价下跌 部分业主断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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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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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还好,断供只是个别的
  深圳一些购房者出现断供,那么,南京是否也有这种现象呢?昨天,南京多家银行向记者表示,南京也有“断供”的个案现象,但与深圳不同的是,并不是因为房价下滑引起的,主要是业主自身的收入发生了问题。

  不少南京房产业内人士认为,南京的房价并没有出现深圳那样的“贬值性下跌”,所以买房人根本没有“断供”的必要。

  南京有人因生意失败断供

  南京某商业银行一名人士说,南京确实有买房人断供,房子也被银行收回。但这些是微不足道的个例,数量极少。有一个案例是因为买房人自己生意失败,造成房贷断供的。至于房贷的不良率,南京的比例很小,像他们银行不到0.3%。

  该人士透露说,日前在各家银行一次内部联席会议上,对房贷不良率的数据统计时,最高的也只有0.5%,最低的连0.1%都不到;不良率大致平均在0.3%左右,比深圳的0.5%要小得多。假使南京有800亿元的总房贷量,0.3%的不良率,也只有2.4亿元的不良贷款,这个数字并不多。

  南京房价没像深圳那样跌

  “即使深圳出现一些‘断供’现象,南京也不会。”中原地产市场研究中心一名专家表示,因为南京的房价并没有出现“贬值性下跌”:比方说,去年一个卖6000元/平方米的楼盘,今年并没有低于这个价格出售。他们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南京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6799元/平方米,而去年下半年(2007年7月—12月)的均价是6288元/平方米,上半年的房价总体比去年下半年涨了511元/平方米。

  一家南京房产中介公司的老总也表示,现在南京的银行在房贷业务上,只要符合基本条件的都会批,“这就说明南京的银行房贷风险并不大”。

  不会出现大面积断供现象

  今年1—5月份,南京新增房贷量为25亿元,比去年同期少了50%。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认为,这和南京楼市的销售量是吻合的。今年1-6月份,南京市商品住宅成交23316套,相比于2007年同期的46051套,刚好也下降50%左右。与南京楼市从去年的高涨到退烧一样,南京的房贷市场也进入了一个调整期。但说暴露出多少房贷风险,现在下结论还早了点。

  “这主要也得益于南京的房价核价政策。”一家房地产研究机构专家表示,在去年上半年南京楼市“一房难求”、房价快速上涨的态势下,南京物价部门推出的“一房(套)一价”政策,在抑制房价快速上涨之后,对南京楼市的稳定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快报记者 尹晓波

  ■解析

  即使断供,该还的也得还

  如果个人断供、把房子摔给银行,那会有多大影响呢?记者昨日从南京多家银行处了解到,如果个人断供,银行会到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房产。如果拍卖款不够偿还银行贷款,那么银行还会申请执行个人其他财产,直到还清贷款为止。另外,断供对其个人征信影响也很大,以后贷款、办信用卡都会成问题。

  1. 房产被拍卖

  据南京市一股份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银行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如果连续3个月或是连续6个月不还贷款,就要归为不良贷款。在3个月、6个月之内,银行会先催收贷款,如果过了这个期限依旧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到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房产。

  拍卖房产后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是房子拍完后,钱款足够支付银行贷款。此时,拍卖费、评估费也要从中扣除。如果还能剩下一点钱,那么可以支付给房主;

  另外一种情况是,房子拍完后,钱款不够偿还银行贷款,这该怎么办呢?据他介绍,在个人房贷中,个人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拍卖后还不够偿还银行贷款,那么银行有权申请执行其他财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其他房产、车辆等,一直到还清银行贷款为止。

  2. 贷款会被拒

  另外,个人断供对其信用的负面影响巨大。“个人断供后,人行征信系统会如实记录这些信息,而这对个人信用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今后,个人不管是想再贷款还是办信用卡,都极有可能被拒绝。”

  快报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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