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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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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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关于租赁合同条款

  问:我于今年6月份搬到了位于雨花台区的新家,打算将鼓楼的一套老房子出租。但由于我是第一次做房东,不太清楚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请问租赁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我又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和承租人签订合同?

  答: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关于解除租赁合同

  问:我于去年11月份在湖南路附近租了一套两房,签订的租赁时间是一年。现在,我由于工作调动,无法继续租住在此。请问我是否可以和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她要扣下我所有押金吗?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事人一方有合理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的;当事人一方失去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资格的。

  因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期主持:张玮玲

  咨询电话:84783615

  互动邮箱:kb-jl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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