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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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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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功”而赏,更要论“才”而赏

  【学者视线之尉天骄专栏】

  “警察妈妈”蒋晓娟被破格提拔的消息最近引起持续热议。赞成提拔的,反对提拔的,各有很多理由。甚至有人说,奶水久而不让孩子吃,会造成断奶。所以,蒋给别人的孩子喂奶,只是顺水人情,根本上还是为她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奶吃。如此论人,过于刁钻、刻薄,不近人情。再重一点说,是近于阴暗。就像说人家企业给地震灾区捐钱是花小钱做大广告,名人捐钱是以几个零钱买社会名声……这不是深刻,是尖刻。

  无论怎么说,蒋晓娟作为一位警察,地震后顾不得照看自己幼小的孩子,还给别人家的孩子喂奶,这样的行为既是功(劳),也是(美)德。她应当得到鲜花和掌声,也应当得到奖励。

  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奖。中国从古到今,以官赏功是最常见的,也是最高的奖赏。但从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看,恰恰是提升职务的奖赏最要慎重。因为,把某人提升到某个职位上,不仅关系到他本人,更关系到那个职务所管辖的人和事,而且影响的时间还相当长。我们历来都强调论“功”行赏,其实还要考虑论“才”而赏。让被提拔者胜任那个职务,这既是对本人和他人的激励,更是对国家事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

  “文革”时期,有菜场售货员当了国务院副总理的,纺织女工做了人大副委员长的。珍宝岛一仗打下来,指挥战斗的基层军官提升为军区副司令员。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原来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过成绩和贡献,但提升之后,就不适应新的职务要求了。最广为人知的是那位山西的大队书记,竟然做了全国负责农业生产的副总理,连文件都看不懂,常常是看别人画圈他就画,别人不画他也不画。结果是,全国天天喊学大寨,农民却天天在饿肚子。

  “文革”期间的做法今日不会重现了,但“论功赏官”仍是常见的行政管理逻辑。确实有很多干部,从基层一步步干上来,职务一层层提升,能力也一步步提高。但生活中另一类情况也很常见:在基层职务上成绩突出,提升之后却没能干好;在乡长位子上干得有声有色的,到了县长、市长位置上就捉襟见肘。就像在大学里,有的硕士、博士在教学岗位上是出色的教师,但提拔到领导岗位后,自己不适应,工作也没有多少成绩。这样的提拔也许体现了对本人的激励,却没有促进事业的发展。

  领导岗位不仅标志着权力,更承担着责任,考验着能力。所以,在提拔职务之前,应当对任职者的能力、才干有一个全面的衡量。就说蒋晓娟,如果她理论水平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担任县公安局副政委就是合适的。假如她的长处在别的方面,那就把她安排到那个适合她的岗位上去,这样对事业对个人都更有利。或者采用别的形式的奖励,不一定非要落实在提升职务上。(作者系河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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