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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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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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促成了公民社会发育
  ■公民发言

  在汶川大地震成千上万的救援者中有一个特殊人群——志愿者!他们诠释着中国人公民意识的伟大觉醒!(6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志愿者协会公布数据称,震后有20万人次的中国志愿者奋战在救灾第一线。简单的数据背后,写满了志愿者几多辛劳?他们的善举和信念诠释了一个社会所应抵达的精神高度。

  志愿者不单是一个符号,其最大的现实意义在于,他们为抗震救灾发挥效力的同时,为我们构建公民社会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公民社会是由第三部门或又称为志愿部门的力量来组成。明乎此,我们即可知道,志愿者在公民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一个志愿者蓬勃兴起的社会必然是青春昂然的社会,一个蓬勃生长的公民社会必将前途无量。如果把一个国家比喻成一辆汽车,那么支撑它的四个轮子就是:政府、企业、家庭和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的另一个意义在于,它不仅是政府的有效补充,甚至是一种平衡力量。在很多国家,成熟的NGO(非政府组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已经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形成竞争关系。

  在此次抗震救灾及灾区重建中,政府对民间力量给予了足够的体恤与鼓励。比如,日前国务院颁发实施的《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其六大原则第二条即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有理由相信,这一原则的施行,必将进一步助推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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