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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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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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消费的实质 是公民消费
 ↓ 政府不能做“国王”式的消费者 新华网 6月12日 作者:郭松民

  “中央单位公车采购全部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陈燕平日前透露,政府绿色采购已经全面铺开,目前在京的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等单位,已完全按照绿色清单采购。此外,国产自主研发品牌也进入采购清单,而且在实际政府采购中也有一定量的购买《新京报》6月11日

  [新华一评]

  在中国,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消费者是上帝”,其实在西方,更为流行的一句话是“消费者是国王”,意即消费者在市场上可以像国王一样为所欲为,看中什么就消费什么,不必承担过多的责任。在我看来,如果说普通个人消费者在市场上以“国王”自居的话,政府作为消费者就不能有这样的心理,而是要考虑到自己的消费责任和导向作用。

  政府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消费主体,它所花费的钱不是它自己创造的,而是纳税人的钱,是由全体国民创造的。政府存在的意义本身,就在于要为全体国民提供公共服务。所以,政府在消费时,不仅其消费行为本身要有利于国民,而且其消费行为的外部性,即对市场和社会心理所产生的影响,也应该是这样的。

  政府的消费有什么特点呢?一个是强大的消费能力,政府是市场的最大消费者。再一个就是强大的示范作用,政府的消费导向会对整个社会的消费导向产生巨大的影响。

  如果政府倾向于消费绿色产品,那么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就会获得一个巨大的市场,同时也获得一个巨大的生长空间,同样,如果政府倾向于消费国产品牌,那么生产国产品牌的企业也就会同时获得一个迅猛的成长机会。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政府不能做“国王”式的消费者,要把消费责任放在第一位。

  [快报再评]

  政府绿色采购,当然是一件好事,它代表着一种行为导向,但与“消费者是国王”扯上去,其实有些牵强。“消费者是国王”,是相对于消费者和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在这一点上,政府消费应当与普通消费有同等的权利。

  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是另一个问题。因为政府的主人是公民,因此政府不能随意为自己开支,而应由公民或者代议机关来决定政府开支的额度、投向等等。政府不是国王,指它相对于民众而言。

  这里有两层逻辑关系。前一层,政府和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政府是消费者,它同样是消费世界的国王。后一层,政府和民众之间,政府的主人是民众,在这里,政府不是国王,它必须接受民众的意志。政府消费的根本问题,说到底还是民众怎样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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