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栖民 记者 马乐乐)迈克尔曾是南京一家俱乐部高薪聘请来的专家,然而仅仅上班了三个月,俱乐部就一纸通知让他下岗。双方的争议随之产生:迈克尔说公司给他的月薪是7000美元,公司说是5000元人民币,这当中的差距是咋回事?
前年夏天,50多岁的美国人迈克尔被作为专家,受聘于南京一家从事高尔夫球服务的俱乐部。俱乐部方面说,当时迈克尔自称是高尔夫球方面的专家,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于是公司就聘请他为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合同从2006年8月1日开始,合同上约定工资是5000元人民币。
然而试用期结束前半个月,俱乐部就向迈克尔发出了《解雇通知》,通知中说迈克尔上班以来的工作效率等各方面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决定当即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迈克尔此后就与俱乐部打起了官司,要求俱乐部支付足额的工资并作出赔偿。
迈克尔说,合同上约定的5000元只是表面现象,他拿出了与俱乐部经理交涉的电子邮件和短信说,他的月薪的确是7000美元。至于为何会出现两个数额相差这么大的工资,迈克尔解释说:这是为了避税。
南京栖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真实意思,应视为真实有效。电子邮件和短信记录并不能认定工资标准就是7000美元。至于迈克尔所说约定5000元人民币是为了避税,更是违反中国法律规定,应视为无效。而俱乐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迈克尔,应当赔偿他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据此法院判决俱乐部赔偿迈克尔10000元,后迈克尔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