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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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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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楼社区服务中心竟是违建
  投诉人:幕府山街道居民

  投诉内容:五塘广场北,一幢高三层、长30多米的楼房已经封顶,这是一幢“手续不全”的违章建筑,建设单位是幕府山街道。

  [记者调查]

  违建达数百平方米

  从五塘广场往北约150米,一幢红砖砌成的楼房紧挨在中央北路东侧。三层高的楼房已经封顶,即将进行外墙装饰。这幢南北向的楼房长30多米,宽约4米,一楼被设计成大厅,二楼三楼每层分别有10个窗户朝向大街。在工地周围,记者没看见挂有施工牌,看不出该楼房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

  “这是私人建的,哪有什么项目部和施工牌?”施工的工人说,这幢楼几个月前就开始动工了,是附近一个老板建的。但居住在附近的几位居民私下里偷偷告诉记者,这楼是幕府山街道建的,听说是“手续不全”的违章建筑。

  居民们抱怨,这么大的违章建筑,几个月也没见人来管过。

  记者随后找到工人所说的“私人老板”,对方承认楼房是街道建的,自己只是监管一下。

  违建实属无奈?

  “是的,建这个楼,有些手续确实不全,但现在都正在办理中,不久就会办下来。”在幕府山街道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承认该楼房属于违建,建成后将作为社区服务中心。

  “实在是没办法啊。”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幕府山街道的办公条件实在太简陋了,2002年只有23个工作人员,但目前已达70多人,并且因为办公地点拥挤,不得不分散在几个地方,居民办理社保得跑到几百米外的幕府东路52号,行政执法部门则在五佰村办公,街道其他各办公室也不得不挤在几排平房里,“政务超市”只有十来个平方米,而所有这些地方都是租来的。

  据介绍,考虑到居民办事方便,街道利用企业提供的地皮,建起了这幢楼,建成后绝不会用于出租营利,而是用于为社区居民服务。

  “一旦政府重新规划,我们会立即进行拆除。”这位负责人表示。

  临时建筑也须批准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规划部门了解到,幕府山街道建设的这幢楼房并未得到批准。据了解,单位建设楼房需经过立项、取得土地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程序,但记者在采访中,没有见到允许建设该楼房的相关批文。

  市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是作为临时用房,也必须通过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且有效期只有2年,一旦过期,需重新申请。如果遇到政府规划需要,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

  快报记者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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