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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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承认“被民意推动”很丢脸吗?
· “官民定罪不公”的争议何来?
· 就该从民生视角借鉴国际惯例
· “发房补”不失为调控上策
· “死者有其墓”也该是一种权利
· 聘任制丰富政府服务职能
· 公务员聘任制与“鲶鱼效应”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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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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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房补”不失为调控上策
  平心而论,面对近年房价疯涨民怨沸腾,不少地方政府是作为失效、干预失灵。尽管其中成因复杂,但由于在调控思维上“政府主导”而忽视对社情民意的准确把握堪谓共性成因。除了政府“租房”供给与居民“买房”需求的脱节,还有提供经济适用房在户型面积等方面与居民需求南辕北辙。事实上,从市场“无形之手”的自发作用看,住房供给结构调整非常重要也非常复杂,因为住房供给周期性滞后特点必然导致供给很难在当期自发地对需求作出快速、灵活的实时反应和到位调整。而从政府的“有形之手”发力看,唯有根据未来需求作出预见性判断,对供给结构预先进行调整,才可有效避免住房结构性失衡导致资源浪费并反过来成为房价上涨推手的尴尬。而政府跳出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单元思路,转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房补,不失为“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居民的归居民”的调控上策。

  (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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