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北京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美廉美、家乐福和京客隆三家大型超市的肉奶等37种商品涨价后,发改委对此进行了备案。
(《法制晚报》2月29日)
自从去年物价飞涨以来,一些地方相继推出了涨价备案制度,备案也是有条件的,比如北京市就规定“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高价格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高价格达到10%以上的”。这就让一些企业有了规避备案的对策,比如把上述三个百分比数值分别控制在3.99%、5.99%以和9.99%。其实备案的条件应该更宽松,比如对一些和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的商品,只要其调价,不管调多少,都应该备案。
另外,管理部门要将各种商品的涨幅进行排名,将各种涨价商品和其未涨价的同类商品进行数据对比,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对价格的“软干预”,一些“涨价冠军”在没有数据统计的时候,公众难以发现,它就可以浑水摸鱼地继续涨价,但一旦这些数据公开了,涨价就有了舆论压力,这样,价格备案才更有调控意义。 (但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