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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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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为什么不如全民分红?
  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日前正式提出: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改变在经济和CPI高速增长面前,人民的相对购买力下降的事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论成为社会各界这两天最关注的热点之一。在一片支持声中,也有人认为,此举会进一步加剧通胀压力,同时全民发钱还不如探讨减税,尤其是改革个税管理,通过减轻普通民众的纳税负担、健全社保、医保、失业保障等福利保障制度以增强公民的应变能力,这比“千元红包”更为直接和有效。

  其实社会分红与减税和完善社会保障完全是一个并行不悖的现代理论。该理论由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于1938年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一书中首先提出。该理论认为,在一定地域内,政府从投入国有企业或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中获得利润,除了将一部分用于对企业的再投资等支出,可以将另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性质,并从这种关系中获得实际利益。该理论提出时的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萧条时期的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后来,人们发现社会分红不仅可以增加消费,而且有利于解决“富财政穷百姓”的问题,是人权观念的巨大进步,也是对传统经济学的挑战。于是,该理论从西方到东方逐渐被广泛运用:无论美国,还是新加坡;不仅适用于国企利润大增时,而且适用于政府税收增收超过一定比例时(香港只要超过2%即全民分红)。

  我国当前政府的富裕和隐性富裕程度事实上已经完全可以同时承担社会分红、减税与完善社会保障的使命。减税当然是必要和可行的,但减税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消费,也不能直接平衡贫富差距。一方面是个税只占我国总税收的6%,而且今年3月份实行新的个税起征点以后,全国大约只有30%的人需缴个税,个税的调节功能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我国内地大部分税收来自消费和流通环节,这些环节的减税固然能对企业起到“放水养鱼”的作用,但减税部分能否直接转变为物价下降和工资上涨,在当今消费者普遍弱势和劳工相对于资本普遍弱势的情况下,情形并不乐观。前车之鉴是香港,去年香港特区政府财政预算公布后,啤酒税从40%减至20% 。但啤酒商却迟迟不减价,企图独吞减税收益。直到三个月后,香港财政司司长威胁说,如果啤酒商决意不减价,政府便会支持立法会取消减啤酒税的修订,啤酒联盟才立即行动宣布减价。因此,采取减税的方式,也不如直接进行社会分红来得公平公正并且立竿见影。由于税制和税基不同,美国退税可以保证大部分国民公平地得到现金收入,而中国退税则只能使大企业和高收入人群增加收入,不符合缩小收入差距的本意。

  为什么不采用美国式的按收入分级的全民退税,而是大锅饭一刀切地来个人均多少元?我以为这与当前的国情有关。在当下,不论城乡不论贫富一视同仁地分红有一大好处,就是降低行政甄别贫富的成本、减少官员寻租,更加体现公平。同样1000元,对于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来说,其边际效益是不同的,同时这1000元来自税收或者国企利润、土地收入等,体现的是“劫富济贫”功能。

  至于有人担心,全民分红会增加通胀压力,只要这笔钱是来自现有存量而不是央行新发钞票的增量来解决,没有引起社会货币总量的变化,引发通胀的压力就很小。

  当然,建立怎样的分红制度,具体如何分红,分多少,按户籍人口还是按常住地人口来分,等等,都还要具体研究。但无疑,全民分红可以作为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加以研究和实施。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中国日记之童大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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