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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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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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谁说了算
  ↓“《西游记》算不算‘恐怖灵异类’?” 南方都市报 2月15日 作者 王琳

  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据介绍,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从此“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将被禁售。

  新华网 2月13日

  [南都一评]

  消息甫出,笔者不禁要悲叹三声。

  一叹中国经典巨著命运维艰。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积淀着多少神话传说,多少神魔异事。上到盘古开天辟地,下到周武王灭商伐纣、大禹治水。假若没有这些异类的出现,中国的文化或许不能这么金碧辉煌,中国的历史或许不能这么撩人心魄。按通知所说,异性怪魔、异类非人为形象的皆要禁去,那么我们的经典名著《西游记》《聊斋志异》《封神榜》等志怪小说将何去何从?

  二叹中国文化产业百花难放。神话剧、志怪剧在影视舞台上占据着极具重要的一片江山。多少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抛开现实的压力,在虚无、虚假的“鬼片”中放松自己,驰骋想象。我想,当我们看所谓的“鬼片”“恐怖片”的时候,没人相信那是真的吧!当你神经紧张跟着剧情走的时候,也是另一种远离现实的解脱。

  《新白娘子传奇》《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午夜凶铃》等曾经红极一时的影视剧,是不是从此就要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恐怖片”大户日本,是不是从此就被拒在了中国影视市场的大门之外?

  三叹中国的孩子从此只能识“之乎者”。小时候,老师常教导孩子,要插上想象的翅膀,开动脑筋,这样长大了才能成为科学家。可是,现在新闻出版总署告诉我们,“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都是要被禁止的,因为这是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非人为形象的异类被禁了,奇异的幻想被禁了,所以,《西游记》要被禁,因为里面有非人为形象的怪物;《哈利·波特》要被禁,因为里面都是奇异的幻想。

  从此,我们的孩子再也不知道孙悟空是谁,再也不会骑在一根扫帚上告诉爷爷奶奶他们要飞了。

  “一刀切”的电影制度,让中国的艺术成了最无辜的艺术,中国的观众成了最被动的观众。不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没有选择的权利,有的只是“一刀切”制度下的服从。呼唤了多年的电影分级制度,在春天到来之际没有给我们带来惊喜,带来的反倒是更为严酷的枷锁。

  [快报再评]

  新闻出版总署出台这一规定,真是一番美意。但保护的是未成年人,却连同成人的权益一并取消了,动作未免过猛。

  不知为何,这个规定未由广电总局发布,而由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广电总局有审片机制,新闻出版总署是否属于再审机构呢?

  广电总局允许拍摄惊悚片(算不算恐怖片?),广电总局允许引进灵异片,新闻出版总署则查处恐怖灵异片,这是否可算部门规定打架?

  评论问《西游记》《聊斋志异》《封神榜》等小说将怎么办,可能有些扩大化了,新闻出版总署查的是音像制品,并没有说要查文字作品。不过以这些小说拍摄的电影、电视剧查不查啊?

  我记起廖沫沙的杂文《有鬼无害论》,为鬼戏张目,按江青的看法,这篇文章很有问题,谢瑶环、李慧娘等鬼戏凄厉吓人,是绝对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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