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胡玉梅 )不久前,快报报道了镇江“天价古瓷”藏家向家林状告江苏省古陶瓷研究会副会长王德安及《收藏快报》侵犯其名誉权一案。昨天,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向家林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负担。对这一判决,向家林不服,他说:“我已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了,如果中院维持原判,我还要告到高院。”
判决书中写道:《天价古瓷》一文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得出这些瓷品为“后仿赝品”的结论,属学术讨论的范畴,与原告的名誉权并无必然联系。至于文章标题及最后的评论“经济利益的驱动”等,虽然用词较为激烈,但也是针对该事件而言,并非对原告的道德评价。
对于这一结果,被告王德安说,这次虽然是他赢了,但是,今后他还会不会在媒体上以激烈的文字来批判一件所谓的古董,这还真需要勇气了。对于“天价古瓷”究竟是真是假?江苏省古陶瓷研究会所有专家还是坚持原观点:就是假瓷。而原告向家林,昨天记者联系上他,他说,他很不服气,“这批东西,我还请其他鉴定专家鉴定过,说是真的!目前,我已经上诉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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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南京某媒体率先披露,镇江发现一批“天价古瓷”,藏品有100余件,以宋代定窑瓷器为主,其中有白釉孩儿枕、绿定瓶等“稀世珍品”。据收藏者向家林称,这批藏品是上世纪30年代岳父的一个朋友赠送的。据悉,如果这批瓷器全是真品,总价值将过亿元。
在媒体纷纷跟进热炒之际,当年8月,福建《收藏快报》头版头条发表王德安的署名文章《南京上演“天价古瓷”闹剧》,称“天价古瓷”只是“后仿赝品”,这里“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说到底是一个陷阱,一场骗局,一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