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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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房乃兵家必争之地
· 荷包蛋料理鼠王
· 与厨房有关的事
· 女人最美的时装是围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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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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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厨房有关的事
  石璞:现居广州。专栏“食用主义”散见于《南方都市报》等,其余简历不详。

  在网上和一女同学聊天,二十多年未见,也不知成了啥模样,大家都彼此彼此吧。聊了些往事,大都记不得了,实在无趣,遂把博客连接发给她。下线。

  第二天,才上网,就看她跳了出来,大呼小叫,惊叹,“那些菜都是你做的?”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是呀,这还能有假?”博客里都是图片,还是菜肴,琳琅满目,饥饿的时候看起来尤为诱人。大呼小叫的女人不止她一个,早已习以为常。而且我还知道她的下一句话是什么,果不其然。

  “你太太可真幸福呀!”她感叹。

  我“呵呵”两声,算是回应,为什么每个女人看了我做的菜后,都要这么说呢?幸福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如果真是如此,那厨子的老婆是最幸福的了。不过一般真正的厨师下班回家后是不做饭菜的。当兴趣变成了职业,那兴趣也就无所谓兴趣了。何况我坚决不相信,菜肴的魅力能大过钻石。

  曾有小弟让我教他两手,说做好了菜,会很容易泡MM。对这种理论,我一向嗤之以鼻。会做菜,那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果真如此的话,那厨子也不用打光棍了。

  如果为了泡MM,非要学做菜,会一点点就够了。煎鸡蛋、煮牛奶、煎火腿、烤面包片足矣,关键的时候拿出来,一样是撒手锏。比如,在一夜销魂的第二天早上,早早爬起来,把早餐弄好,送到床前,让她在床上享受早餐,那效果绝对比你日复一日地辛苦下厨效果好得多。习以为常的事情,是最没有杀伤力的。像我老婆吃了八九年我做的菜,早就腻了,说是肠胃审美疲劳。每次到别家换换口味,都大呼好吃,连声赞叹。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实在很受伤。我的厨艺,可是别家都公认的好呀。后来想了个法子,去别家吃,一定要连吃几顿,直到她说出还是我做的菜好吃为止。

  “昨天在看你的博客时,我一个玩得很好的同事看到后感叹,为什么她没有遇到这样的男人呢?你知道吗,会做菜的男人现在真是稀有动物了。”

  “稀有动物?不会吧……”直觉告诉我,现在会做菜应该是一种时尚,白领、小资们都喜欢这个调调,男的女的,都有一两手绝技。不过他们不叫做菜,叫做美食。男人会织毛衣,那才是稀有动物呢,像我们有个叫冬冬的男网友,因为织一手好毛衣,深获众美女们青睐,差点成为江湖公敌。食物是穿肠过的,过了也就过了,而毛衣却能在寒冷的时候带来温暖,而且一件毛衣,放一辈子也不会坏。长久,才是女人真希望的。

  还是有点问题,如果毛衣放时间长了,款式未免老旧,女人最是喜欢新款服饰的,就像再好的菜肴吃多了也会腻人一样。怎么办呢?办法就不想了,来个总结得了,总而言之,和女人打交道,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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