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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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岔路口二手房为何比新房贵?
· ■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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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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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问: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卖主当初首付四成,贷款六成现在还没还清。房主让我先帮他把银行的贷款还清,然后再付余款给他,接着办理其它手续。请问这样做我有什么风险吗?

  答:首先,你要确认卖方房地产证是否在手或是在银行抵押,也就是说一手房地产证是否已经办理出来,如果没有办理出来,房产是不能够买卖的。对于替房主还清房款等相关事项,建议稳妥操作,因为在操作过程中存在有你支付了资金但无法办出房地产证或无法过户或房产被查封等风险,这样的买卖是不受相关法规保护的。

  

  问:我2006年结婚,婚后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首期款我出了13万元,对方出了20万元。2007年3月我们离婚,结果他只愿意给我10万元。现在房价已经上涨,请问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答:因为房子是婚后购买,所以无论你个人出多少钱,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民政部门会要求签署一份协议,如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就按照约定执行;如当时没有约定,那么这个共有财产在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男方应按市场评估价,将房子总价的一半返还给你,如果男方不愿意,你可以起诉。

  

  问:我上半年看中一套二手房与房主签约,购买其还没有办理产权证的二手房。同时约定房主的产权证办下来后再过户。可是近期房主过世,7月房产证才办下来。在此期间房主委托其孙全权处理此事。由于房价上涨,房主家人不愿再出售此房产,怎么办?

  答: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5条,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该房屋在原房主死亡时,由于未办理转户手续,仍可作为死者遗产;原房主生前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因一方死亡而无效,应由其委托人继续履行义务;原房主的委托人在继承开始遗产分割前,应履行合同义务,协助房屋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转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不能再将该房屋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快报记者 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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