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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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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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漫水楼下遭殃 社区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你们再签一份和解协议,一是二楼一次性赔偿一楼1000元钱后,一楼不得再找二楼麻烦。二是如果二楼再漏水造成一楼损失,将再次对其进行赔偿。”近日,明园社区两户闹了很久矛盾的居民,最终在社区苏主任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怎么回事?我们家天花板一直在下雨?”明园社区102室的陈女士,那天突然发现厨房、客厅和卧室的天花板在“下雨”,水顺着墙壁淌下来。她走到二楼的楼梯口,发现从202室的门缝里不断有臭水流出来。敲门却无人应答。无奈,陈女士跑到社区求助。社区苏主任了解完情况后,立刻查找户籍资料,发现202室的胡先生刚买了房还没有搬进来。

  苏主任提出,立刻到街道开证明,然后再到华侨路房产局查找户主联系方式。经过一番折腾,终于联系上了户主,可胡先生正在外地,他委托一位朋友给了陈女士300元钱。但几天后,陈女士找到胡先生来谈赔偿的事了。

  “我们家墙壁受损严重,衣橱里的衣服和被子也都受潮……”陈女士提出3000元钱的赔偿要求。“这房子是老房子,下水道老化。那天,我们家厨房主管道堵塞,脏水往上漫,然后再溢到房间里……”胡先生委曲地说,他家也受了不少损失,自己也很郁闷。

  社区苏主任将陈女士请到社区,劝双方都不要太激动,千万别伤了邻居间的感情。待双方冷静后,他开始做工作。最终胡先生答应一次性赔偿陈女士家1000元钱,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快报记者 郭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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