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声/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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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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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缔吸烟室
  [新闻背景]

  “吸烟室原本是为了避免二次污染,可是现在已经成为二手烟最大的滋生地,现在公共场所应该取缔吸烟室!”今天是第20个“世界无烟日”,昨天,南京市胸科医院张映铭主任发出这样的建议。

  (5月31日《扬子晚报》)

  

  草木菁华:“世界无烟日”并不能做到真正的世界无烟。因此,至少现在看来,公共场所的吸烟室能很大程度地起到保障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的危害。也就是说,吸烟室非但不能取缔,反而应该被保留。同时,还应该通过宣传等途径让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烟民主动走进吸烟室。

  “目前国内吸烟室都没有单独的管道,它实际上成为一个巨大的污染源,将众多烟民吸烟所产生的有毒物质经通风系统传递到建筑的每一个角落”。也就是说,现在不是存在吸烟室是否要被取缔的问题,而是如何才能改进吸烟室,让其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目前因吸烟室设计上的缺陷,不在改进上多花心思,反而叫喊着要取缔,实在与“因噎废食”没什么区别。

  

  李建波:吸烟属于个人嗜好,在允许的地方、时间里吸烟谁也管不了。吸烟室就是为了保护不吸烟者免受伤害才建的,因为吸烟室存在一些问题就取缔了,很不理智。一方面为有的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找到了理由,更重要的是使人们受被动吸烟之苦。

  只要加强管理,吸烟室的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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