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
2007年4月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校长姚桂香批捕。检察机关的调查表明,姚桂香担任校长仅3年,竟疯狂敛财160多万元。一个小学校长有何神通,竟然敛得如此巨额财富?一位教育界的老前辈苦笑着说:“都是所谓‘重点’惹的祸!”
南门外小学是呼和浩特市的一所“重点”实验小学。当前,不仅是教育,整个社会都在追逐所谓的“重点”。家长们在望子成龙心态的作用下,唯恐孩子未曾起跑便已落后,不惜血本也要把孩子送进“重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为迎合这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使出浑身解数培育所谓“重点”学校。“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重点”高中,学校里又设立种种“重点”班级。
自下而上的“重点”,迎合了社会的浮躁风气,造成的恶果之一,便是部分教师乃至学校领导滋生了严重的拜金主义,学校管理者有了借权力“寻租”的机会。姚桂香就是一个新典型。自2004年由副校长升任校长后,她的银行卡存款数额急剧上升。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说:“一个小学校长,短短3年敛财如此之巨,令人诧异。”
“重点”学校的管理者靠权力寻租敛财而锒铛入狱的,并非姚桂香一人。尽管这些人不能代表所有的“重点”学校校长,但不容否认,“重点”学校作为一种稀缺社会资源,给管理者提供了贪腐的机会,给义务教育制造了不公平。姚桂香案件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新华社记者 汤计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