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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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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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须从教10年”错了吗
  教书育人,一向被认为是件伟大的事情,“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美誉就是专门肯定教师这一职业的。但自打两天前教育部将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办法公之于众,批评声就不绝于耳。这让我一度误以为,教师突然成了天底下最低贱的职业。

  在教育部的这个政策中,就读部属6所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如果违约,应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任教服务两年。这个政策刚刚发布,舆论的口水宛如滔滔江河,直奔政策的发布者而来———有人称,这个免费的政策没有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带有绑架性质;有人认为此举是对享受免费学生的惩罚;有人发出了“穷人的孩子就该去当教师”的质问;有的媒体甚至还为此特别发明了“教役”一词。呜呼!曾几何时,当教师竟然成了一种“惩罚”,让人一度不知今夕何夕了。

  以上批评言论,带有很强的“只乐于享受权利不愿意履行义务”的特征,同时也在无形中否定了教师职业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契约关系,社会契约论,实质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国家学说。免费读师范的条件与义务,事实上就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公民无论贫富贵贱,都有充分的选择自由,而不仅仅是穷人的自由。我更倾向于认为,那些无意于当教师的学生不会选择在师范大学里虚度光阴,而选择加入这份契约的大学生,都是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公民,不仅是10年,甚至愿意一辈子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因此,把这些有教育理想的大学生与被“政策绑架”联系起来,本身就是对这些大学生的贬低。

  在当前教师流失严重的环境下,国家免费培育师资力量的政策,实质是一种调控措施。此类政策,日本早就开始实施了,日本的政策是对所有师范生都实施免费,凡是接受免费教育的学生,都被视为愿意履行当教师的义务。但在中国,一方面,国家花钱培养的师范生不愿从教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不少已经从教者却在想方设法改行或者跳槽,后一种情形在农村学校表现得最为突出。这些现象对以科教兴国为国策的中国来讲,无疑是可怕的。

  免费师范生从教10年计划,实质就是国家免费培养教师计划。假设加入这一计划的大学生都可以临阵脱逃,那么中国的教育还能指望谁?指望那些义务志愿服务者吗?这样下去,只怕到头来师范生免费政策就会因为师资匮乏而难以为继了。因此,为了避免免费培养教师政策被人钻了空子,签一纸协议是有必要的。当然,政策也为那些日后可能反悔的大学生准备了“后悔药”———不想当老师,就把学习期间免除的费用还给国家,并补偿违约金。这个条款显然足以粉碎所谓“服教役”的理论基础。

  当然,国家对教育的重视,不能仅止于培养教师,更需要平衡城乡教师的待遇,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但是,尊师重教也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同时也应当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就此项政策的社会反应而言,目前的一些“为批评而批评”的言论,除了对社会“尊师重教”观念产生误导作用,我看不出有什么建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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