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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周日是“母亲节”。“母亲节”是洋节。既然是洋节,就一定会有人抵制,而抵制的法子通常就是“设立中国人自己的××节”。这不,5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李汉秋表示,他已与45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吁请设置“中华母亲节”,日期定在孟母的生日(农历四月二日)。
(《新华网》5月12日)
为何要以孟母的生日作为母亲节?委员们说“孟母教子懿范千秋”。这显然是要给全中华母亲立一个榜样了———做母亲就要做孟母那样的母亲!如果不做孟母那样的母亲呢?是不是就不配做母亲、没资格享受儿女亲情?委员们没有这样说,也一定会否认有这样的意思,但又是什么意思呢?
总是有人不失时机给人们的心情添堵,非要把节日搞得很沉重。是不是每年一到农历四月初二前后,母亲们都纷纷召开孟母纪念会,方遂诸公之愿?母亲节并非是一个纪念性节日。也许它确实缘于纪念某一位母亲,但我想,全世界亿万过“母亲节”的人,没几个人知道或者记住她姓甚名谁———当然她一定是个伟大的母亲,值得我们纪念,但她可以说丝毫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记住自己的母亲。中国固然有一些人崇洋媚外,但崇洋媚外到“洋妈妈”什么的,还不至于吧?如果非要这样说,实在也太“亵渎”了点———亵渎了“母亲”,也亵渎了人类的美好感情。
动辄将人类分成“洋人”与“中华民族”两大类,其荒谬不值一哂。人固有民族、国家之分,人性却是一致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语言中“妈妈”的发音是很相似的,这不是巧合,乃人性也。实在看不懂,为什么非要给“母亲”分国界、分民族,甚至还上升到“文化”的高度———46位全国政协委员在吁请书中说:“不同文化的母亲节形象代表都有不同的文化个性”、要“维护中华文化主体性”,把出之于人性和天然的母子之情做作到“文化”这个份上,甚至把“母亲节”当成维护什么的工具,让人惘然。
46位全国政协委员说:“美国的母亲节1907年始于费城一地,逐步被一些州认同,经过七年的努力,到1914年才正式定五月的第二个礼拜日为美国母亲节。我们中华母亲节也可以由点点星火逐渐汇而燎原……”整个一个“可行性论证”过程,像搞市场分析一样。在这里,“人类的爱心”被利用而不是被爱护,而“中华母亲节”则不过是要与“美国母亲节”争夺市场罢了。如果没有一个“洋母亲节”并传到中国来,诸公还会想起来要设一个“中华母亲节”吗? (翟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