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铜陵市委原组织部长吴广春因涉嫌受贿被捕。检察机关的侦查表明,吴广春涉嫌受贿问题均发生在2006年3月任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前。
(5月13日《新华网》)
高官受贿早已司空见惯,所谓的“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现象,也已屡见不鲜。可像吴广春这样不仅“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而且还被提拔任组织部长,由他来主管一地的干部考察和人事安排,岂不是太幽默、太具有讽刺意味了?难以想象,当吴广春这样一个贪官成了掌控人事工作的组织部长时,他会怎样面对众多的下级官员。湖南郴州前纪委书记公然利用“双规”来排除异己,大肆为个人敛财;许多地方的县委书记公然批发乌纱帽,那么,像吴广春之流掌握着人事大权,他提拔官员的标准又会有怎样的“变异”?
吴广春在市政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及人事安排等如此重要和敏感的事情上长期以权谋私,难道就没有人发现或举报?如果有,为什么没能深入调查?另外,在那些重要的决策上,吴广春何以能长期一个人说了算?权力监督机构哪儿去了?更关键的是,对吴广春的考察任用是怎样进行的?吴广春有什么特殊的“障眼法”还是有特殊的靠山?有没有人对此负失察之责?吴广春现在是罪有应得,那么,其提拔者的责任谁来追究?如果仅仅是吴广春锒铛入狱,而对其进行“带病提拔”的人却毫发无损,那第二、第三个吴广春的出现将是一种必然。
如何加强权力监督?如何从制度上追究用人失察的责任?吴广春的堕落轨迹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符玉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