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因为相信19年前听到的“人肉治病”说,外来工罗月玲和她丈夫、妹妹一起,挖起邻居家的死婴,将其用来煲汤,喂给自己家生病的孩子喝。本周二,该起全国罕见的吃人案在南海法院一审宣判,3人分别以侮辱尸体罪被判处半年有期徒刑。
(4月28日《广州日报》)
三位被告的行为用愚昧至极来形容也不为过,法官作出“几名被告人文化程度低,虽无恶毒之心,但却愚昧非常,相关医学常识都没有,更不要提法律知识”这样的点评是容易的,然而,对于这起严重违法更有违伦理的现代版“人血馒头”奇案,如果仅仅这样反思和检讨,尤其只是单单让这三个外来工唱主角,我认为是肤浅的。
我们不妨假设当年鲁迅笔下的“华老栓”真有其人,那么,从“华老栓”时代到今天也已经快90个年头过去了。都说沧海桑田,可我们却惊讶地发现,三个被告却仍然好比“存活”于“华老栓”时代,仍然生活极度贫困,仍然愚昧无知,相信人血能治病,这一发现不是令人毛骨悚然又沮丧无比么?
我们尽可以谴责三个被告的愚昧无知,但能把全部罪责都推给他们吗?他们有从小学习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并成为文明人的机会吗?想来,他们是没有这个机会的。当然,与现代文明相关的各项公民权利的获得,对他们来说大概也成为一种奢侈与梦想,甚至于他们连这些权利都闻所未闻?古人说,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虽然这一道理并不是成为一个文明人的绝对必要条件,但我仍然以为,要消除这类现代版“人肉馒头”事件,除了依照法律对愚昧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外,最重要、最关键的还是通过各种权利救济手段来帮助这些愚昧的人摆脱贫困与愚昧(比如孩子有病能到医院看、让每个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教育),让每个人都有成为文明人的机会。
(李甘林)
不妨多角度反思
现代版“人血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