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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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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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投诉公务员关键在执行
符玉瑶
  ■公民发言

  市民到政府办事遇冷脸、遭推诿的不愉快经历以后可能会少了。广州市拟出严规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务员被有效投诉6次将被辞退。

  (4月17日《新快报》)

  我有个朋友去交警部门办事,外面排着长龙,可里面的工作人员却煲着电话粥,好不容易等他排到跟前,对不起,人家下班了。可怜他排了一个上午的队,尽管也肌肠辘辘,却不敢走开,怕下午从头再来。好不容易轮到他了,却被告知少了张照片。等他拿来了照片,却被告知还差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第三次来时,换了另外一个人,告诉他说,还缺一份资料。他被折腾得火冒三丈,谁知还没等发作,从“里面”传来一声呵斥:“少废话,快走开!”他半晌说不出话来,呆立了片刻,只能悻悻走开了。

  如果这位朋友生活在广州,那算他幸运。至少他投诉有门了啊,至少公务员被有效投诉6次就要下岗了啊。广州的规定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引入了“群众监督”机制,把公务员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老实说,这比“自己监督自己”和“上级监督下级”无疑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但接下来的问题是执行。众所周知,执行的难度通常要比制定规则的难度高百倍。如果不认真执行,那么,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制度空文更会伤害政府的权威。

  就拿“有效投诉”这个“有效”来说,什么是有效?由谁说了算?这的确是个问题。另外,应该接受群众监督的,绝不仅仅是一般的公务员,如何把领导也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也同样值得我们思考。要知道,腐败分子往往都是有权有势的高官,他们通常都凌驾于制度之上,而向老百姓大讲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也往往正是那些躲在“监督之外”的官员。(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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