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意大利、巴西、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发生了华人华侨受到冲击的事件。
对于这样的事件,在我的印象中,19世纪发生在美国加拿大等地的,是种族歧视;20世纪发生在印尼和马来西亚的,一是害怕红色中国输出革命而华人做内应,二是嫉妒华人富有;上世纪发生在越南的,则主要是对华商的嫉妒。以上都统称为“排华”,意即华侨和华裔是受害者。
可是,这种原有的思维定势受到了挑战,五大洲许多国家发生的冲击华商事件,大多数可以肯定与种族歧视无关,比如太平洋岛国所罗门去年4月的激烈“排华”就不可能是什么种族歧视。也与国际政治无关,一来今天的中国政府主张和平发展;二来也不可能向巴西和意大利等国“输出革命”。
剩下的解释,似乎就只有别人嫉妒华人的财富,要找碴排挤或“吃大户”趁火打劫了。根据这种思维,便出现了“怨侨”一词———它应该是仿“怨妇”而造的吧?说“怨侨”当然是指当事的华侨,但中国人百多年来遭列强欺凌而普遍有一种受害者的怨忿心理,所以,我们这些没出国的“娘家人”也可算“怨侨”。
读了《南方日报》4月9日的“对话”专栏文章《吕伟雄:不要狭隘地看待“怨侨”事件》,真有恍然大悟之感。广东省原侨办主任、现任省侨办党组书记吕伟雄,是遇难华侨的贴心人,所罗门群岛侨领告诉撤出的同胞,“回到广州后,有困难就找吕伟雄”;广东省侨办在近5年来,对50多个国家的侨情进行深入的调研。他的话应当是相当客观的。
他用生动的事例说明,受害者也要从自身找原因。
他说,我们的一些人出国太急于“赚钱”了!比如到所罗门的新移民,是从广东恩平一带去的,在国内比较穷,但做进口低端商品生意,渐渐掌握了当地的商业。他们每一个个体都值得理解和尊敬,勤劳而节俭,为积累财富而苦苦打拚。但他们太急于赚钱,没有前一代华人的耐心从容和人际关系,往往干出一些饮鸩止渴的事。如贿赂官员、薄待雇工、卖假劣货,可以看出来,他们这一套“生意经”都是从国内“带”去的。这就渐渐损害了华人的群体形象、当地的民族和谐。当地人从原来对中国人的尊敬转向怨恨。积怨愈深,时间愈长,爆发的形式便愈猛烈。
再有,只顾赚钱,入乡不随俗。在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人家有宗教传统,礼拜天是不能工作的。人家节假日不开店,华人照开;人家开店一天8小时,华人开16小时。这就打破了原有的平衡,造成其他族群的生存空间缩小,叫别人无法长期容忍。
还有就是跟国内许多暴发户一样,有钱了就摆阔炫富,住豪宅、开靓车,大肆挥霍,却不肯做慈善事业,不热心当地公益,不与当地人民分享财富,把自己当“过客”,没有家园情怀,怎能得到人家的认同?
吕伟雄的直言是对华侨华裔讲的,我觉得也是对国内人讲的。一方面已出国的人与国内亲友还有互动,并且还会不断有中国人“进军”海外;另一方面,他的讲话对我们克服狭隘民族主义,摆脱长期形成的受害人那种凡事怨天尤人的心理习惯大有好处。让我们牢记两句中国经典: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自胜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