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为本文标题的这句话,出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之口。李毅中最近接受采访时表示: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4月9日《人民日报》)
“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李毅中此论令人耳目一新。在人们的印象中,不少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对媒体的监督一向是有所忌讳的,即便在不得不表示欢迎舆论监督的时候,他们往往也要特别注明“欢迎正确的舆论监督”,言下之意,媒体如果说得不对,舆论监督如果做得“不正确”,对不起,我们是不欢迎的,甚至是要严厉惩办的。现在,李毅中表示要容忍媒体可能说得不对,要接受可能不那么“正确”的舆论监督,与那种只欢迎“正确的舆论监督”的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李毅中先生所谓“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我理解应当有两层意思。其一,媒体报道在事实上难免有差错,在细节上可能不准确,比如把某国企某次公款吃请花费2.2万元写成了2.5万元,或者把某单位的杨局长误写为朱局长,被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上级单位,不应就这类无关宏旨的出入与媒体纠缠不休。其二,媒体的一些措词、说法或议论,比如批评某次公款吃请“花的是职工的血汗钱”,批评某单位朱局长“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被监督者尽管会感到不快、觉得“不对”,但也要硬着头皮听下去,而不能想当然地认定媒体“别有用心”、“导向错误”,不能给媒体扣上“破坏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帽子。
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说过:过去我们习惯在事情已经板上钉钉的情况下再公开,现在政务公开之后,有些事情公开时可能还不太成熟,官员在公开场合有时难免说错一两句话,媒体和民众应予以理解和宽容。王岐山的意思是,政务公开肯定比不公开好,政务公开后官员难免说错话,肯定要比过去事情板上钉钉后再公开,因而官员不会说错话要好得多。这样的逻辑同样适用于媒体:有媒体监督肯定比没有媒体监督好,媒体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如所监督的事项还在进展之中,一些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差错,但这肯定也要比媒体放弃监督职能,直到事情板上钉钉后也不放一个响屁,因而不会出现任何差错好得多。
政府部门和官员不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这既是对媒体采访报道规律的尊重,也是对媒体作为舆论监督主体地位的尊重。此外,媒体哪句话到底说得对不对,也不能由被监督对象单方面认定,而应当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应当引入更加开放的评判体系。一篇针对安监系统的报道或评论,李毅中先生说媒体“说得对”,未必就是一定全对、“绝对”,反之亦然。媒体到底说得对不对,只要全部事实能够被完整地揭示出来,公众就不难得出真实的判断。政府部门和官员作为被监督对象,不但应当有“不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的雅量,而且还应当有“不垄断对媒体监督对错裁判权”的谦逊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