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请给我一套房
快报讯(记者 田雪亭 实习生 张恺)婚前借了6万元给女友装修房子,离婚时,用自己钱装修的房子能不能算作共同财产?昨天,市民李先生拨打快报法律热线咨询。
李先生说,与妻子结婚前,李先生自己没有房子,所以双方说好婚后暂住在妻子家里。考虑到房子需要装修,妻子家里一时拿不出足够的资金,李先生便给了妻子6万元。
结婚后,李先生与妻子一家人住在一起。几年后,李先生妻子家所在的村子拆迁,妻子家分到3套房子,李先生与妻子住进了其中的一套,但是3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是岳母的名字。离婚时,李先生向妻子提出分给他一套房子,但遭到拒绝。李先生感到很气愤:“房子装修时我支付了6万元,连借条都没写,现在房子怎么能没我的份呢?”
江苏南京汇丰锦律师事务所的华冰律师认为,李先生现在想要房子确实很难。李先生的借钱行为是在婚前发生,不算共同财产,而且,李先生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曾给过前妻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