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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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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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我?错了,应该告医院
马乐乐 薛亚萍
  快报讯(通讯员 玄锁 记者 马乐乐)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后,丁女士没受多大的伤,然而,意外却在医院发生了。打完针后,她多出了心肌炎、荨麻疹的毛病。为了索赔,她先将肇事车主告上法院,庭审交锋之后,她又将医院告上法院。

  去年7月7日上午,家住红山路附近的丁女士准备骑车上班,谁知刚出小区不远,就被彭先生开来的车撞上了。自行车当即被撞坏,丁女士腿上破了块皮,疼得厉害,彭先生马上将她送往医院。

  在医院拍了片子,发现两腿没有什么大碍,丁女士接受医生的建议,除了对破皮处作一些外科处理,再打破伤风针。但破伤风的皮试结果显示为阳性。据丁女士说,医生当时问她,“你看这结果是阳性,你还打不打针?”考虑到破伤风针已经在医院购买,加上彭先生劝她说“没事”,她就打了。

  打完针后丁女士就回家了。可是过了半个小时,她又被家人紧急送回医院,原因是在家突然休克。由于过敏,丁女士随后出现了心肌炎、荨麻疹等疾病,前后治疗了50天。

  今年年初,丁女士将彭先生告上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彭先生对此感到很无辜,丁女士打破伤风针后出现的并发症,与医院的过失有关,并不是他开车撞成的。他说:“当时我并没有建议丁女士打针,事实上我也不可能强迫她打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知道皮试呈阳性后还打针可能会出现哪些结果,所以医院应该当被告。”

  听了彭先生的辩解,丁女士也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她转而将医院告上了法院。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丁女士状告医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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