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中国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信产部:今年将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
· 旅行社强制购物按违约赔偿
· 乘机携带液体五一起设限
· 怪!用地尚未审批楼盘却早已建成
· 国资委要求央企严控工资增幅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乘机携带液体五一起设限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钱春弦)自2007年5月1日起,我国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将受到严格限制,这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采取的最新措施。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公告: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也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另外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盛放在袋体完好无损、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

  公告还指出,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但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国内航班:总量禁超1升

  国际航班:每件容积禁超100毫升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